应急响应与措施-在I级应急响应下,对人员和交通可采取哪些限制措施?
作者:访客发布时间:2023-02-26分类:生活知识浏览:155评论:0
导读: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,各省应成立省级指挥部,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,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。应急响应与措施详细情况有如下: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...
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,各省应成立省级指挥部,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,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。
应急响应与措施详细情况有如下:
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圭寸锁,但圭寸锁大、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(区、市)的疫区,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,由国务院决定。
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、集会、影剧院演出,以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的措施。
停工、停业、停课;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,落实控制措施。
对传染病病人、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、就地观察、就地治疗的措施。
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严厉打击造谣传谣、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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